窃取别人的人生?不,梦要靠自己圆
- 发布时间:2020-10-15
- 发布者: 湖南智云学校
- 来源: 原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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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(十一)草案二审稿规定:盗用、冒用他人身份,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、公务员录用资格、就业安置待遇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组织、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
近些年来,经常可以看见关于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的新闻,旁观者尚且愤怒不已,更不用说被顶替的当事人。“盗用、冒用他人身份”虽然在性质上也是“偷”,但是一般意义上的偷盗钱财是物质的部分损失,而盗用、冒用他人身份造成的却是改变了别人的人生。
当他人寒窗苦读十余载,却让不法之徒一朝金榜题名,当事人大学梦碎,对于寄希望通过高考改变命运的莘莘学子来说,本该“逆袭”的人生却被人“逆转”。
为何要窃取别人的学习成果?无非是通过自己已经无法得到满意的答卷,心有不甘而又心有邪念,这样的人是教育中的失败者,通过“捷径”来获取别人的成果的人,是永远无法体会到他人在学业中所付出的努力和艰辛的。
智云一向提倡学生要活出自己的精彩,每一个有“大学梦”的孩子都是智云精心浇灌的未来栋梁。从一开始抱怨学校管理严格、课程紧张,到现在适应节奏,把握每分每秒,他们在考上大学这条路上已经步入正轨,他们不需要窃取别人的人生,他们正在一点一点亲手打造自己的光明未来。
博学笃行,德智凌云的校训鞭策着学子前行;乐学、慎思,勤勉、上进的学风激励感染着学子奋进,在智云这片纯净的学习天地,无需担心自己的人生被窃取,更无需去窃取别人的人生,因为他们可以活出自己的精彩,亲手去圆自己的“大学梦”!